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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元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收费指南

发布时间:2023-02-09 阅读数:

尊敬的投标人(供应商):

盈元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盈元)依据国家发改法规[2014]1925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》第一条第三款规定:“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,按照‘谁使用、谁付费’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”,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、投标人(供应商)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,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,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,平台收费具体规则如下。

一、 收费对象和原则

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(供应商)。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,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。

二、 收费标准

档位

概算价范围(m)

收费金额(元)

m<50万(m≠0)

300

50万≤m<100万

500

100万≤m<500万

800

500万≤m<1000万

900

1000万≤m<2000万

1000

特殊情况

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

三、 收费说明

1.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,为投标人(供应商)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助力投标人(供应商)有效竞争、精准投标,投标人(供应商)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,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。

2.按次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(供应商)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概(估)算价确定。

四、收费生效时间

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标段(包),2020年1月1日之前发布公告的项目标段(包),按原收费方案进行收费。

五、缴费及开票

1.支付方式支持个人网银、企业网银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通道。

2.平台默认开具电子发票,如需纸质发票,则投标人(供应商)需承担发票快递费用。

六、解释及说明

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北汉海盈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